培育先进典型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各种社会思潮激烈碰撞的今天,抓好典型培育,热情讴歌各条战线上体现时代风貌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用身边的典型宣传群众、发动群众、教育群众,对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三明市通过评选表彰和树立一批来自基层、来自群众的先进典型,用他们的感人事迹感召群众,有利于把社会主义道德观念传播到千家万户,把先进典型事迹渗透到人们的工作生活中,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营造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三明市在培育、宣传先进典型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紧贴中心、服务大局,准确把握先进典型的时代脉搏,面向基层,面向实际,培育树立典型突出先进性、时代性、真实性、指导性。在树立和培育典型时,既注重典型的时代性特征,更注重典型的先进特质,确定有针对性的培育措施,使之不断提高,逐步完善,走向成熟,形成了一整套培育评选机制,涌现了一批具有三明特色的先进典型。培育和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成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大亮点。
近年来,我市坚持开展十佳文明市民、十佳职业道德先进集体和标兵等各类先进评选表彰活动,设立了全市见义勇为专项基金,每年都由市政府表彰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先后推出了“中国十佳人民法庭”——大田县人民法院建设法庭、“全国模范派出所”——三明市公安局白沙派出所、全国文明单位——三钢集团公司等先进集体,培育了“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工作者”、“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党的十七大代表黄金莲,“全国十大社会公益之星”林瑞班,全国孝老爱亲道德模范曹阳飞宇等先进个人。2008年起开展了三明市首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目前,三明市共有1人当选全国道德模范,3人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5人当选福建省道德模范,评选出23位三明市道德模范,14人获首届道德模范提名奖。
三明市一直十分重视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工作,做到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党政机关宣传推广多管齐下,灵活采取现场观摩、召开现场会、报告会和组织宣讲团等多种形式,形成整体合力。与此同时,加强对宣传推广典型工作的组织领导,对事迹突出的好典型、好经验,精心筹划宣传方案,使之广为传播,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