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明溪县先后下发了《明溪县关于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的通知》、《明溪县关于进一步做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对全县公益广告宣传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有线电视台,明溪政务网,明溪在线,电信、移动手机平台、以及县工商局、住建局、经贸局、旅游局、交通运输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依托有线电视、网络、手机平台、电子显示屏、广告宣传栏、停车站点、运输工具等媒介开展了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明溪县仅在县迎宾大道就设立大型公益广告牌6块12面、县河滨公园设立三翻面公益广告牌4面,依托新型县环卫垃圾箱制作公益广告近50面,依托体现老区特色的红色苏区一条街公益广告栏制作“讲文明树新风”美术作品为主题的公益广告20个,全县各级文明单位在公益广告宣传活动中起到了积极带头作用,他们在充分利用本单位的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平台开展公益广告宣传的同时,还热心参与全社会“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 仅2013年下半年以来,各级文明单位在县城主要交通路口、休闲、商贸场所、单位周边、各社区主要活动场制作讲文明树新风平面公益广告就近百幅,良好的公益广告宣传氛围为提升县城市民的文明素质提供了道德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