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等六部门下发的《关于2014年度福建省“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实施方案》以及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的通知》,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加强协调督查,切实抓好全县“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
一是健全齐抓共管机制。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负责总体协调、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县工商局履行广告监督和指导广告业务发展职能,负责公益广告工作的有关管理工作。县文广局负责广播电视媒体公益广告制作、刊播活动的指导和管理。县新闻中心负责宁化在线网站公益广告的刊播和管理。各通讯企业负责本行业公益广告的制作、刊播和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公共交通运载工具公益广告刊播活动的指导和管理。县住建局和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建设工地围挡、风景区公益广告刊播活动的指导和管理。县各级文明单位都要积极支持做好公益广告有关工作。二是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公益广告的刊发播出情况是各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评选考核的重要指标。县文广局、县新闻中心、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大队等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宣传实施方案和刊发计划表,建立定期报告机制,每月25日前电子版报送公益广告的刊发和播出情况。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将组织力量对各单位刊发播出公益广告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在酒店、公厕、车站等公共场所补充制作一批“亮角落”牌子,加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宣传。新一届各级文明单位(社区、村镇、学校)创建单位要在本单位开通的新华网、新浪网、腾讯网博客微博等网络文明传播载体上转载宣传相关公益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