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中央文明委、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委、省文明办部署的重点工作为核心,凝心聚力、振奋精神、攻坚克难、创新创造,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文明城市创建取得历史性突破。以总评年为契机,各级各部门共聚创城合力,共谋创城举措,共促创城任务,扎实抓好创城工作。一是文明城市创建成绩显著。三明市成功跨入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行列,沙县、泰宁县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县城荣誉称号,同时荣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县。4月份,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徐令义同志专程到三明调研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并给予了充分肯定。5月,《精神文明导刊》专题宣传三明创城工作。6月,中央文明办举办全国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专题培训班,中央文明办领导在会上充分肯定了我市创城做法和经验,并安排我市作了专题发言;三明市纳入全国创建典型宣传序列,中央文明办组织9家中央媒体专门调研采访并进行集中报道。9月,省文明委、光明日报社联合在三明市召开全国“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工作会议30周年研讨会,深入总结、充分展示了三明在持久持续创建中的新发展。二是文明城市创建举措有力。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创城工作,全面实施“八项攻坚战役” 、“六项重点专项整治”行动、“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当文明好市民”等专项活动。落实季度点评、街道测评、专项考核、问题通报、限期督办等制度,扎实推进创城工作落实。全力以赴做精软件资料、做优实地项目、做实入户宣传、做好考评对接,夯实创城基础。梅列、三元两区不断完善、创新城市管理“街长制”、“楼长制”、“微城管”等,推行环卫班组“承包制”,强化创城管理,突破重点难点,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工作作风有效转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作风,统一办理6张公交卡,配置6辆自行车,采取骑车、步行或坐公交车的方式,定期深入社区、大街小巷、服务窗口等场所,实地检查、走访群众、掌握实情。从6月份起,累计骑车徒步开展创城督查20天80次,共发现问题1060多个。制定下发《三明市文明办系统骑车徒步检查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我市骑车徒步检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效开展。
2.丰富内容、创新载体,重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紧紧围绕中央文明办重点工作部署,扎实有效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建立发布诚信“红黑榜”联席会议制度,每两个月召开诚信“红黑榜”发布会,联合有关部门出台“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实施意见》;扎实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创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一系列诚信创建活动,评选表彰诚信经营示范店66家,诚信市场12家,创建“诚信一条街”2条。二是扎实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发放志愿服务卡,积极探索星级认定和嘉许回馈制度等,做好志愿者注册、服务记录、宣传等常规工作,全市登记在册志愿者达15.9万人;对全市1000多名学雷锋志愿者骨干开展集中培训;积极开展“邻里守望,情暖三明”“学雷锋日”、志愿服务理论征文等各类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全市参与志愿服务达164万人次,总时数达398万小时。永安市充分调动民间志愿服务组织积极主动地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建宁县专门辟出一层楼面,建设“志愿者之家”。三是大力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建立文明旅游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面落实和完善旅游团队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工作,抓好出境旅游和国内旅游,规范旅游团队档案归档工作;在三明日报等市级主要媒体推出专题宣传报道、系列评论、曝光游客陋习;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点节假日组织开展文明旅游集中宣传活动,累计发放文明旅游倡议书10万余份,张贴挂图5000余份,发送温馨提醒1.8万余条。四是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序开展“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向国旗敬礼”等“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梅列、三元、沙县、尤溪、明溪积极推进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全市有103人次未成年人在省里组织的“中国梦”系列主题活动比赛中获奖,明溪县青少年宫编排的《中华家训代代传》荣获全国特等奖。持续推进学校少年宫建设,新建10所项目学校,推动3所学校少年宫自建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少年宫建设相关制度。积极开展各类展示展演征集评选活动,举办全市性未成年人“经典诵读”、“童心向党”歌咏、“优秀童谣传唱”等展演展示活动,取得了较好成绩。
3.崇善重德,注重典型,核心价值观教育卓有成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干部群众工作生活和精神世界。一是造浓公益广告宣传氛围。认真落实全国视讯会议精神,制定专门宣传方案,坚持每月一汇总一通报,实施专项督查,强力督促各媒体按规定时段和数量刊播公益广告。全市共刊发报纸类作品56.8版,期刊类作品12版,广播类作品21530分钟,电视类作品51695分钟,刊登数量和播出时长均超额完成指标要求,特别是我市广播类媒体刊播总时长在全国名列前茅。积极把公益广告融入城市景观,实现市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车站、广场、公园、灯箱、立柱、旅游景区、公交车、公交站点、建筑工地围挡等场所公益广告面积达到广告总面积40%以上,在市区49个社区推出“一社区一长廊”的公益广告宣传长廊,在列东街设置500米 “好人宣传”一条街。二是打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品牌。持续深化“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有6人入闱中国好人榜,9人入闱福建好人榜,上榜人数位居全省前列;不断加大对道德模范的帮扶力度,帮扶道德模范49人,帮扶资金63.5万元;组织全市2400多名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长期通过微访谈、微传播、微文章等创新载体,大力宣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 的 感人事迹,集中开展“道德模范故事汇”进基层巡讲巡演活动,连续演出15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万多人。三是抓好“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重大节日期间,围绕 “我们的中国梦”、“文明祭祀,平安清明”、“好家风好家训展演暨端午大家乐”、“邻里守望,欢庆中秋”等主题组织游园、民俗表演、文艺晚会、文体活动1050余场次,慰问困难群众1.5万余人。四是开展好家风好家训活动。组织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征集评选活动,举办“传承家风家训,弘扬传统美德”大型文艺汇演,组织好家风好家训进基层诵读活动,在社区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巡展和展演,在单位开展以家风家训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活动,在学校开展征集家教故事和班会晒家风活动,在农村开展厅堂悬挂家训活动。五是抓好三明文明网宣传。认真履行中国文明网联盟网站职责,积极开展网上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有100余篇稿件和51篇原创评论被总站采用,制作16个专题网页,开展各种网上活动10余次,传递精神文明建设正能量。
4.夯实基础、统筹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坚持统筹城乡文明发展,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创建工作。一是有效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以文明村镇总评年为契机,积极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尤溪县联合乡、大田县建设镇、沙县夏茂镇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以创建美丽乡村为品牌,大力开展“创十星评十户”、“城乡共建”、“乡村清洁”、“文明墟场”等创建活动,清流县“祠堂新貌”创建经验做法在2014年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交流。二是积极推进文明单位、行业创建。召开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会,扎实抓好创建工作落实,中国农业银行三明分行、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明市地方税务局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召开“两新组织”文明创建座谈会,引导“两新组织”参与文明创建活动。三是进一步深化“文明餐桌”行动。全面组织开展“文明餐桌 从我做起”、“文明餐桌”随手拍等主题活动,巩固提升“文明餐桌示范街”创建水平,表彰“文明餐桌示范单位”10家,“文明餐桌服务之星”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