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志愿者朋友们:
沐浴着雷锋精神的雨露阳光,我们迎来了“3月5日”全国学雷锋日,今天,三明市委组织部、市委文明办联合在这里开展“爱心志愿行·家园清洁”行动,目的就是要在全市进一步推广党员干部带头学雷锋开展志愿服务的做法,在全市上下营造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良好氛围。刚才,我们专为市直机关党工委、市教育局、市国资委、三明学院、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梅列区、三元区的“党员志愿服务队”等授旗,重温了志愿者誓词,这很有意义。下面,我就“爱心志愿行·家园清洁”行动提三点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志愿服务的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各级党组织都十分重视志愿服务工作。今年2月26日召开的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推进会议强调了“各级党组织要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员志愿服务工作起带头表率作用”,同时,要按照志愿服务工作的具体要求,把志愿服务精神与党的宗旨和党员责任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党员志愿服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要明确任务要求,积极推进“家园清洁行动”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央、省文明办的工作部署,我市就3月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下发了《关于印发<三明市2016年集中开展学雷锋“邻里守望情暖三明”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家园清洁行动”是我市在学雷锋月期间开展的“邻里守望.情暖三明”十大系列活动之一。全市各级文明单位要认真部署,组织、开展好各具特色的志愿服务,并把此项活动与即将开展的“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紧密的结合起来。各单位还要按照今天的统一部署常态化开展好志愿服务活动。
三要加大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浓厚氛围。各级文明单位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新技术手段,大力宣传志愿服务精神和理念,宣传党员在志愿服务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个人,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扩大党员志愿者在干部群众中的影响力,凝聚社会正能量,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同志们,雷锋精神,人人可学,奉献爱心,处处可为,让我们与雷锋精神同行,以满腔热情,积极投身到志愿服务活动中去,为建设开放三明、美丽三明、幸福三明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