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委文明办主任张建林:在全市文明办主任会议上的讲话-皇冠集团网址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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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委文明办主任张建林:在全市文明办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三明市委文明办]         2016-03-23 08:08:00        字体显示: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全国、全省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总结2015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署2016年工作,以新思维、新举措,开创全市精神文明创建新局面。上午,我们学习了习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集中讨论修改了2016年全市精神文明工作要点;各县(市、区)委文明办主任围绕2015年工作亮点2016年工作打算进行了很好的发言。刚才,市委文明办各科室负责人对各县(市、区)2015年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点评;市委文明办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的2016年文明创建工作作了详细的说明。他们点评的很具体,说明的很到位,我都赞同,请各县(市、区)文明办认真总结分析,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整改落实。下面,我讲四个方面意见。

  一、认真回顾总结,增强抓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信心

  2015年,我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紧紧围绕中央、省文明办重点工作,认真对照《测评体系》,全面协调推进创城各项工作,着力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扎实抓好文明县城(城市、城区)创建和基层基础创建,取得了明显成效。

  1.文明创建成绩实现突破。三明市荣膺“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圆了30年的创建梦;沙县、泰宁县荣获县级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称号;沙县夏茂镇、尤溪联合乡、大田建设镇获得第四批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永安市大湖镇、三元区岩前镇、宁化县石壁镇石碧村、泰宁县梅口乡水际村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梅列区列东街道圳尾社区、三钢集团公司(本部)、永安市国家税务局、三明市公安局白沙派出所、三明银监分局、国网三明供电公司、三明市特殊教育学校、福建省闽西地质大队、梅列区列东街道高岩社区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中国农业银行三明分行、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明市地方税务局获得第四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永安市、尤溪县、将乐县、大田县等荣获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县城)荣誉称号;梅列区陈大镇等38个村镇荣获第十二届省级文明村镇称号;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等191个单位、三明市第二中学等35所学校、三明市梅列区徐碧街道东乾社区等13个社区(小区)、三明法院系统等10个行业荣获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学校、社区、行业)称号。三元区、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建宁县等5个县城(城区)荣获第四届市级文明县城(城区)称号; 634个单位、85个村、112所学校、44个社区(小区)荣获第十二届市级文明单位(村镇、学校、社区)称号。此外,市委市政府还表彰了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117人、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61个,三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99个、先进个人303人。

  2.文明创建宣传教育成效显著。一是积极推进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工作。通过开展专题学习、集中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讲话精神,6月份,举办全市文明办主任培训班,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的自觉性、坚定性、主动性。二是积极推进道德模范、身边好人选树工作。5月初起相继开展了推荐评选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第四届福建省道德模范和评选表彰第四届三明市道德模范相关工作,清流县黄小清、宁化县温作金等2人荣获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庄彩男等4人荣获第四届福建省道德模范,获奖人数位居全省第一;表彰第四届三明市道德模范10人、提名奖10人。举办“第四届三明市道德模范颁奖仪式暨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受到省委文明办领导和社会各界好评。同时,认真做好挖掘推荐工作,积极主动沟通协调,认真组织投票评议,共有5人入闱中国好人榜,8人入闱福建好人榜,位居全省前列。明溪县全力打造好人之城,梅列区成立好人联谊会扎实做好道德模范和好人建设工作,得到省文明办肯定。三是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运用重要时间节点推进“我的中国梦”和“小童心·大梦想”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评选和学习美德少年活动,评出市第三届“美德少年”18名,其中2人荣获“省美德少年”荣誉称号。加强已建成的29所公益项目乡村学校少年宫的使用和管理,抓好全市11所新落地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的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举办全市乡村学校少年宫成果展示活动,争取中央项目资金365万元。四是积极推进三明文明网建设。认真履行中国文明网联盟网站职责,充实网络文明传播队伍,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培训,积极开展网上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全年共发各类稿件信息2500余条、照片1000多张,被中国文明网采用信息100余篇、原创评论30余篇,制作各类专题22个,开展各种网上活动16次。五是积极推进“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开展公益广告原创作品征集与道德模范公益广告自行设计和宣传活动,共征集各类原创作品300余件,评出各类获奖作品42件,3件作品在省里获奖。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媒体高标准高质量超额完成公益广告刊播任务;在社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大力度、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占广告总量40%以上,设置了一批“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主题长廊、主题广场、主题街道、主题围挡。

  3.文明创建活动扎实推进。一是扎实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班加点,认真对标,有效应对,保质保量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在尤溪县召开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暨创建文明县城工作会议,有序有效推进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将乐县的“创十星评十户”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二是扎实抓好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分别召开全市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文明行业创建推进会,交流创建经验,推动我市全国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常态长效创建。组织做好新一届全国、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创建申报工作。三是扎实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深入挖掘传统节日的地域文化内涵,组织开展“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宣传、中华经典诵读、节日民俗文化、“网上过节”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每个节日在全国文明单位举办一场大型主题活动。四是扎实推进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当文明好市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暨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满意在三明·做文明有礼的三明人”系列道德论坛和道德讲堂、文化讲堂等道德教育实践系列活动,有效提升市民道德素质。四是扎实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组织191个省级文明单位与129个街道社区、62个乡镇文化单位进行“一对一”文化共建,集中开展310次文化共建活动,有效推动文明单位与街道社区、乡镇文化单位等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五是扎实做好“文明城市办青运,办好青运创文明”相关工作在银行、宾馆等服务部门开通青运会“嘉宾窗口”和“绿色通道”,强化窗口行业优质规范服务;组织全市各级单位、部门开展维护公共环境秩序志愿服务等系列行动;在社会公共场所大面积刊播青运会公益广告,特别是梅列区、三元区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做好服务和公益广告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省委文明办在青运会公益广告专项督查给予充分肯定。

  4.文明创建机制更加完善。在创建活动管理方面,市文明委修订了《三明市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办法》和《三明市精神文明创建评先审核中行使“一票否决”的实施细则》,对创城指挥部成员、市(厅)级领导挂点社区共建片进行调整充实;建立并运行全省首个文明单位动态管理系统,抓好300多家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工作;采取“定人、定时、定期、定量、定责、定方式”开展创城调研督查,共发现问题350多个,编发创城通报12期,90%的问题得到解决。在诚信制度化建设方面,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联席会议制度,每两个月组织一次诚信“红黑榜”发布工作,协调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等部门开展失信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4793件,案值5234万元;检查企业107家次,处罚104 家违法企业,挂牌督办60家重点企业。在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方面,围绕结对帮扶、“五进社区”、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环境保护、党员进社区、服务全国第一届青运会和林博会等方面,积极开展“关爱空巢老人”、“三明志愿者之歌”传唱、“党员义务奉献日”、“绿色三明,青年当先”、“三关爱”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参加志愿服务139万人次,累计服务时长357万小时;面向全市开展“推优”活动,2个单位和1名个人进入全国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宣传推选活动,2个社区志愿服务站、3个民间志愿服务团队和3个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列入福建省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建设,得到省里项目资金支持。在文明旅游工作方面,建立文明旅游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定期召开1次联席会议,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文明旅游尽显素质、文明出行从我做起”、“走亲连心、送证上门”、“问计于民、送法上门”等形式多样的文明旅游创建活动。在三明日报社、三明广播电视台等媒体,经常曝光不文明旅游行为。

  二、增创新优势,提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新高度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关键一年。根据中央文明委和省文明委的工作部署,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市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宣传部长、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念好发展经、画好山水画工作主题,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着力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着力巩固提升各类文明创建水平,为进一步加快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良好的文化条件。

  按照中央文明办和省委文明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三明实际,今年要抓好以下十项重点工作。

  1.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让我们的城市更加和谐。文明城市创建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龙头工程。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不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一要巩固提升创建成果。要更加突出软环境建设,突出社会风尚建设,突出城市文化建设,突出市民素质建设,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创建成果。要着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活质量,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增加便民利民设施,大力倡导“八不”(行人不闯红灯、开车不加塞、垃圾不落地、用餐不浪费、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言谈举止不粗俗、文明旅游不违规、经济生活不失信)行为规范,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幸福指数。二要强化分类指导。要积极适应中央文明办、省委文明办随机抽查、“负面清单”动态管理、退出淘汰等新规则,逐项梳理,稳步推进。各县(市、区)要针对2015年度测评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提升。适时组织对沙县、泰宁县2个全国县级提名城市进行模拟测评,着力提升创建水平。适时举办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县城、城区)现场会,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工作落实三要加强督促检查。不定时组织对各县(市、区)暗访督查,持续推进“六定”创城督查机制,继续开展市区街道(乡镇)创城工作实地测评,建立完善“单位每月一督查,街道(乡镇)每两个月一督查,县(市、区)委文明办每季度一督查,市文明办半年一督查”的四级常态长效督查机制,有效落实问题整改和创建问责机制。四要全面做好迎评工作。下半年,省文明办将组织对全国、省级文明城市(县城、城区)创建工作年度测评,市文明办要继续保持优势,确保测评名次在本省同类城市最优;各县(市、区)要抓紧抓早,抓平时抓基础,克服“评时”突出、“平时”松懈的毛病,要积极认真研究测评体系,对标做好网上申报材料,扎实做好实地考评各项迎评工作,力争取得好成绩,为明年全力冲刺既定目标打牢坚实基础。

  2.深入开展文明单位(行业)创建,让我们的单位更加先进。坚持以行业创建带动单位创建、以单位创建提升行业创建整体水平的总体思路,扩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覆盖面,夯实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基础。一要抓好规范管理。抓好抓实《三明市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系统》,实行材料审核与实地督查相结合,加强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常态创建与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创建、通报、预警、退出、淘汰机制。适时召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初评工作。二要抓好示范带动。窗口服务行业与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要继续以“满意”为重点,以第八届全省文明行业竞赛活动为抓手,以省、市级行业示范点为突破口,进一步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各种服务守则、行为准则、规章制度、行业规范之中,坚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行业新风。三要抓好结对帮扶。充分发挥文明单位资源优势,引导各级文明单位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结合村(居)“结对子、种文化”活动和扶贫工作,运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文教扶贫、科技扶贫、捐赠扶贫等多种方式,有效开展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文化共建等工作。

  3.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创建,让我们的农村更加美丽。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坚持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不断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一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今年省里将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选树一批示范点,各县(市、区)要提前谋划、早作安排,做好第二批美丽乡村文明建设示范村申报工作,争取更多乡村列入示范点。认真总结陈大镇渔溪村美丽乡村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经验,着力在乡风文明和环境建设上提升水平。二要推进文明创建活动。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持续抓好文明村镇、文明户创建活动,推动全市在“十三五”时期实现50%以上村镇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镇标准。深入开展“以城带乡、城乡共建”活动,全面推动省级以上文明单位与农村结对共建。三要推进农村人文、环境建设。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完善农村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健全落实农村日常保洁、检查评比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风气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发挥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加强正面引导,加强督查,促进移风易俗。继承和弘扬有益于当代的乡贤文化,促进农村发展。实施“五谷丰登”行动计划,依托古街、古厝、古庙、古树、古桥等农村自然和人文资源,不断浓厚乡韵,增强乡土记忆,展示文化文明。

  4.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创建,让我们的家庭更加幸福。一要重视文明家庭创建。继续深化“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围绕勤劳致富、崇德向善、诚信守信、孝老爱亲等内容,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和好媳妇、好公婆、好妯娌评选活动。制定《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完善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召开深化文明家庭建设工作会议,评选表彰一批市级“文明家庭”。二要重视家庭教育。推动建立社区家长学校,办好网上家长学校,提高家教水平。要在“孝”字上下功夫、做文章,大力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积极引导家长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加强对孩子的教育。三要重视家风建设。常态化推进“好家风好家训”宣传展示活动,继续落实“厅堂悬挂家训”的要求,广泛开展晒家风、诵家训活动,探索建设家风家训展示馆、村居推广中心、文化长廊等,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风好家训。

  5.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让我们的未成年更加健康。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从本届起,增加文明学校、文明校园评选表彰的比重,以文明校园创建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一要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形成有利于优秀教师成长的用人导向和激励措施,树立和宣传一批师德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教育工作者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帮助学生健康成长。二要实施道德教育实践工程。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着重开展清明祭英烈、学习美德少年、“童心向党”歌咏、向国旗敬礼四项集中性活动;以“公共生活好习惯”为主题,以“向陋习说不,为文明点赞”为载体,分龄开展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生命安全、小小志愿者等实践活动,在广大未成年人中培育责任意识,增强实践能力。三要实施校园文化建设工程。弘扬良好的校风校训,普遍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食堂创建,创造良好环境,促进学生践行道德规范。管好用好校园宣传文化阵地,用好团队活动、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校园道德讲堂等平台,大力开展校园社团活动,组织先进人物进校园巡讲交流,形成良好育人氛围。四要实施阵地建设工程。要建好学校少年宫,做好项目学校建设督查和验收考核工作;适时举办推进学校少年宫建设现场会,扩大学校少年宫建设的影响力。要积极推进馆校衔接工作,命名一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校外教育活动示范场所、青少年创新创造工作站、青少年综合实践教育基地和课外阅读实践示范基地。要强化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评选活动,组织开展公益心理服务活动。五要实施环境提升工程。要加大对学校周边、“城中村”、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集镇等重点区域网吧的整治力度,协调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扫黄打非”、“ 净化荧屏声频”、“治理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6.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让我们的社会更加信用。一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设社会信用共建共享平台,实行信息动态管理,完善“诚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机制以及“红黑榜”发布制度,真正用信用记录规范引导人们的行为。二要深化诚信教育实践。广泛开展信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镇、进家庭活动,把诚信制度化建设融入“满意在三明”这一活动载体中,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诚信经营,满意服务”、“质量第一”、“诚信做产品”、“百城万店讲诚信”、“诚信经营示范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放心消费创建”等系列诚信实践活动。组织媒体开展经常化的舆论引导与监督,引导各行各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诚信守则,营造诚信建设的浓厚氛围。三要开展诚信专项治理。协调有关部门重点围绕食品药品违法违纪、电话网络等虚假信息诈骗、金融信用缺失、偷税漏税等领域,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和社会管理、舆论监督等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对失德失范行为进行惩治约束,对违法者进行严厉打击。

  7.深入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让我们的市民更加友爱。一要促进志愿服务常态化。进一步倡导“行善立德”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培育“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志愿服务文化。大力宣传参评中央“4100”先进志愿服务的典型事迹。推广社工加义工的工作模式,发挥党员志愿者的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志愿服务队进社区、进村镇、进家庭,组织开展“日行一善,为文明点赞”、“文明爱心微城”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邻里守望·情暖八闽”和“三关爱”等志愿服务活动。利用3·5学雷锋日、12·5国际志愿者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各类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打造志愿服务品牌。二要完善嘉许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和推广志愿者建立保险的制度,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嘉许以及回馈等制度,增强志愿者的积极性和荣誉感,维护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合法人身财产权益。三要推进志愿服务规范管理。推动全市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在志愿云系统完善志愿者信息,依托志愿云系统,做好志愿服务项目发布、需求对接、信息传播和服务记录。进一步加大志愿服务培训工作,依托“线上”和“线下”资源,组织实施集中性培训、项目化培训、普及性培训和网络化培训,打造一批有素质、有能力的志愿者骨干队伍。

  8.深入推进文明旅游工作,让我们的游客更加文明。一要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市、县(市、区)两级文明旅游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领队和导游文明教育引导责任制,分级建立旅客旅游不文明档案,认真实施福建省《旅客旅游不文明记录管理办法》,建立并落实旅客旅游不文明信息通报、追责机制。二要加强活动引领。坚持国内游出境游一起抓,扎实开展好“文明旅游、礼貌乘车”、“倡导文明交通行为”、争当“文明游客”和“文明团队”、“寻找最美导游”等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文明旅游管理和引导劝导。三要加大宣传力度。重点推动火车站、汽车站、机场、游客集散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持续刊播文明旅游动漫片、提示语和公益广告,加大文明出行提示引导。在春节、五·一、暑假、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电子屏,大力刊播文明旅游公益广告,加大正面宣传,抓好反面曝光,形成舆论声势。

  9.深入推进道德教育主题实践,让我们的社会更加温馨。一要开展“为文明点赞,为三明点赞”主题系列活动。重点开展“十个一”活动,把“为文明点赞,为三明点赞”做成三明精神文明创建的一个品牌。主要是:设计一个“为文明点赞,为三明点赞”logo、编创一首“为文明点赞,为三明点赞”主题曲、编排一个“为文明点赞,为三明点赞”广场健身舞、开展一次“为文明点赞,为三明点赞”战役性宣传、举办一场“为文明点赞,为三明点赞”书画摄影展、举办一次“为文明点赞,为三明点赞”征文比赛、举办一次“为文明点赞,为三明点赞”公益广告征集活动、在媒体网络开通一个“为文明点赞,为三明点赞”专题专栏、在两区各建立一个“向陋习说不,为文明点赞”公益宣传电子屏、在全市党员干部和文明单位开展“日行一善,为文明点赞”志愿服务等“十个一”主题活动。二要创新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系列活动。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七夕、重阳等传统节日期间,突出团圆喜庆、祥和节俭,慎终追远等主题,积极组织城乡社区、街道、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节日民俗、经典诵读、文化娱乐等活动,打造地方节日文化名片。组织全国文明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在每个传统节日举办一场以“为文明点赞,为三明点赞”为主题的传统文化展示展演活动,打造传统节日活动品牌。三要深入宣传学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适时举办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组织模范好人先进事迹基层巡演巡讲活动,举办先进事迹展览,开展“模范好人一句话”微视频刊播、“模范好人一面墙”学习宣传、“模范好人一堂课”主题宣讲、“模范好人一条街”事迹展示等系列活动,弘扬道德模范的高尚品德和崇高精神。征集各地、各部门有关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最美人物、先进人物、身边好人的公益广告、微电影、纪录片、宣传片等视频作品,供各地各部门选用,扩大影响力。在重要时间节点、时段,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和礼遇帮扶道德模范活动,树立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继续抓好“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确保上榜人数在全省前列。四要深化“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组织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督促报纸、电台、电视、网站等主流媒体在重要版面、黄金时段和显著位置常态化刊播公益广告。持续抓好各类交通运载工具和各类公共场所刊播公益广告工作,突出主题特色,打造一批主题公园、主题街道、主题广场、主题围挡。

  10.深入开展网络文明建设,让我们网络空间更加清朗。以“传播文明新风,清朗网络空间”为主题,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广泛传播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一要大力传播社会正能量。用好三明文明网阵地,用好专题专栏,加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美德少年、优秀志愿者的宣传展示。12县(市、区)全部建立文明网站或开通文明频道,并开设微博账号、开通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大力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发挥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的作用,提倡文明上网,积极传播健康向上网络文化正能量。二要开展网络公益活动。在三明文明网建立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平台,推动扶贫帮困、扶残助残、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献血等网上公益项目,吸引网民广泛参与。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兴传播媒体,把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等宣传融入到网民日常生活中,培养文明新风尚。三要发挥社会化媒体的作用。组织三明本地社会化媒体,围绕“为文明点赞,为三明点赞”主题,运用网络平台、微信平台,通过开设精神文明专题专区、建立文明网站链接、刊载文明创建信息、讲好“三明故事”等大力宣传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传播新风尚,推动文明类网站和社会化媒体加强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放大文明效应。

  三、探索新途径,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新突破

  今年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适应新形势新常态,在巩固原有工作成效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开创新局面,谋求新发展,实现新突破。重点围绕“巩固提升、创新创造、突破难点,协作联动”这十六个字来开展。

  1.巩固提升。今年创城中心任务是巩固提升创城成果。一要明确创建目标。已荣获文明城市(县城)的三明市、永安市、将乐县、大田县、尤溪县要做好“保牌”工作。荣获提名城市(县城、城区)的沙县、泰宁县、明溪县、清流县、三元区,未荣获荣誉称号的梅列区、宁化县、建宁县,要瞄准各自目标,全力做好“夺牌”工作。二要抓好达标创建。在2015年度测评中,个别县测评成绩不理想,创城工作有所滑坡,要引起高度重视。各县(市、区)要紧紧围绕《测评体系》指标和要求,逐条逐项认真进行梳理,已达标的项目要持续抓好巩固提升;通过努力可以达标的项目,要制定整改提升方案,倒排时间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达标;通过努力仍然无法达标的项目,也要采取措施创新工作载体,尽量少丢分,力争题内损失题外补。三要盯紧硬性指标。对列入统计年鉴或部门统计的指标以及由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和各级职能部门作出评价的指标,要及早与有关部门沟通衔接,确保达标。要重视这些指标和评价,它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创城目标实现,如文明风网站排名。对创建届期内要求开展的活动,要在今年内完成,能多开展的,要多开展,争取加分。

  2.创新创造。“保牌”要“擦亮牌子”,做到名符其实;“夺牌”要“拿到牌子”,达到或超过测评标准。这些都必须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思维,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抓好基层基础,培育创建典型,善于因地制宜地创出“人无我有,人有我精”的特色品牌。一要创新载体。要积极探索开展“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开展以“少用纸巾,重拾手绢”为主题的生态文明公益活动,保护森林,保护生态)、“精神文明互联网”(把三明的几家主要网站媒体打造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集正能量,弘扬社会正气,传播文明新风”的文明网站)、“精神文明公共文化服务”(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满足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示范活动等“精神文明”系列活动,使精神文明建设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组织开展“向陋习说不,为文明点赞”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良好的文明生活好习惯;不断拓展创新和赋予“满意在三明”活动新内涵,通过“满意在三明”创建活动,不断优化三明的人文环境、政务环境、投资环境、发展环境,让老典型绽放新光彩;进一步提升和创新“共建联创”、“六联育人”等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创建品牌,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全面参与文明创建;进一步调动“两新组织”参与文明单位创建的积极性,不断拓展文明单位创建的覆盖面二要创新机制。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军群齐抓共管、文明办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同时,要创新建立“文明”帮“提名”、“先进”带“后发”的结对联创共建机制,通过文明城市与提名城市结对共建,实现思路共谋、经验共享、活动共办、人才共建,把我市建成密切配合、联创共建、共同提升的文明共同体。大文明需要大教育,大教育需要大宣传,要建立大宣传机制,充分发挥市、县属媒体、社会网媒和自媒体的作用,全方位开展精神文明宣传活动。三要创新方式。要借助文明委这个“平台”,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积极性,发挥各单位职能作用,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要搭好群众性创建这个“舞台”,充分发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示范引领作用,扎实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活动,注重常态长效,充分释放群众参与热情。

  3.突破难点。坚持问题导向,敏于发现问题,敢于直面问题,善于解决问题,对存在的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不推诿,认真有效地解决影响精神文明创建的热点、难点问题。一要抓事关文明创建全局的关键问题。要着力解决“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坚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硬”。要在建立健全长效常态工作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明确目标管理、督查考评、评议通报、责任追究、保障激励等措施,把各项创建指标转化为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的常态工作内容,有力有效地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二要抓制约创城工作的重点问题。主要是职能部门思想上不重视、履职不到位,创城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问题。要对《测评体系》认真分解责任,督促各责任单位特别是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对工作任务再细化、再分解,切实做到定指标、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定考评,确保创城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空白。要采取现场办公,多部门联合行动的方式,抓重点、破难点、出亮点,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三要抓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当前,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存在突出问题是“平时”不如“评时”,存在考评时突击应付的现象,平时工作“硬件”不“硬”,“软件”不“软”。要从城市建设细微处入手,从城市管理细微处入手,以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市民养成良好文明习惯,提高文明素质。要放低工作重心,从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件小事入手,出实招、办实事,把文明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层层落地落实。

  4.协作联动。整合市、县、区的资源与力量,形成全市一盘棋,统筹兼顾的工作思路。一要市县联动,优势互补。各级文明办人少事多,创城工作任务繁重,特别是市委文明办牵头三明市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许多任务需要各县(市、区)协同完成,请各县(市、区)要认真对待、认真落实。要建立联动互动机制,市、县、区互相配合、互相支持,要树立全市一盘棋,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理念,上下同心,拧成一股绳,咬定青山不放松,凝聚信心勇气,确保保牌与夺牌目标。市委文明办人员从事文明创建工作时间较长,成功夺取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具有较为丰富的创建经验,要增强服务基层意识,多下基层,多为基层想办法、办实事,今年将适时组织人员到各县(市、区)指导创城工作,着力提升各县(市、区)创城水平和质量。三明市和梅列、三元两区要实行两级联创,一方面要同心协力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另一方面要全力以赴共同做好争创省级文明城区的各项工作,确保实现既定目标。二要部门联动,齐抓共管。要充分协调各创城责任部门和各级文明单位,坚持守土有责,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力度,精心组织、积极参与、真抓实干,扎实做好创城工作。同时,要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同志、新闻记者、居民群众等作用,走进社区、单位,不定期开展督查,面对面进行点评,保持紧抓不放的工作状态,推进创城工作常态化。三要条块联动,夯实基础。要打破“条块分割”,进一步加强部门、街(镇)居之间的“联动”, 进一步完善社区共建制度以及市、县区领导和市、县、区部门挂点共建片制度。社区要结合各自实际,找准定位,精心谋划,把规定动作做成品牌,自选动作做出特色。市、县、区职能部门要发挥自身职能优势,主动融入社区文明创建,与社区联合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各类志愿服务等活动,多为社区做点事,出份力。在日常工作中建立市、县、区职能部门和街居双向通报制度,落实共建会议、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共建会议、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社区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交办督办”制度,实行“一案一单,跟踪销号”,有效杜绝推诿扯皮现象,打牢社区文明创建基础。

  四、完善新机制,开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新局面

  1.强化合力共为。各县(市、区)文明办要加大牵头协调力度,要在提高宏观谋划、实际调查、改革创新、法治思维、探索规律、狠抓落实等能力上下功夫,善于发挥文明委组织协调制度的优势,加强计划安排,加强工作指导,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好协作联动机制,既要当上下联络的“二传手”,又要当抓好工作的“主攻手”,还要当站位补台的“多面手”。要在提高部门协作力上下功夫,善于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善于整合一切可以整合的资源,善于推广一切可以推广的经验。要在提高群众参与力上下功夫,积极搭建群众参与的广阔平台,把创建工作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真正做到全民参与,创建为民。

  2.强化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要强起来,首先干部队伍要强起来。一要建设一支有素质的队伍。只有通过不断学习才能提高队伍的素质,各级文明办要组织精读一本原著、开设一个讲坛、调研一个课题、办好一件实事“四个一”强素质活动,要全面系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要建设一支有纪律的队伍。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不断强化廉政建设,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红线,不碰高压线,严格按纪律规矩、程序制度办事,防止滥用手中的测评权、话语权,切实把文明办队伍打造成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纪律、铁一般当担的队伍。三要建设一支有能力的队伍。要打造一批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进一步提升干部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业务工作的能力、对外沟通协调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给我们的干部创造良好的发展机遇,使干部愿意来文明办工作,形成文明办工作有出路、有奔头的良好局面。

  3.强化作风转变。一要增强团队协作。领导干部要善于扑下身子、真抓实干,认真开展反“四风”工作,多说有利于团结的话,多做有利于团结的事,在合作共事中加深理解,在团结奋斗中增进感情,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共同进步。在具体工作中要有作为、有担当、面对困难和问题要正视要面对,不能扯皮推责,但在职责范围以外需要市文明委协调的,我们请市委领导协调;需要市文明办来沟通的,我们来沟通协调;需要各科室指导的,各科室要指导到位;需要各级文明办落实的,各级文明办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二要加强调研。各文明办要重视基层、深入基层、服务基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通过实实在在、具体切实的联系、沟通、协调、督促,推动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真正为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做实事、办好事。三要加强督查,继续落实创建点评、动态管理、挂牌督办等制度,认真实施四级常态长效督查机制,强化责任约谈机制,及时梳理问题、找准症结,真正推动问题整改提升。

  同志们,思路已理清,任务已明确,使命光荣,任重道远。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坚持方向、坚守职责,开拓进取、奋力拼搏,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在更高起点、更大平台上,全力推进我市精神文明创建,为建设开放三明幸福三明美丽三明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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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三明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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