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召开后,三明市委文明办以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为契机,积极采取多形式、多途径、多举措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用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来引领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把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贯穿到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牢牢把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主线,重点实施 “四个一批”活动,不断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培育文明道德新风尚,全面协调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各项工作,着力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及表彰大会精神上来,切实把三明“全国文明城市”这块金字招牌擦得更亮、打得更响。
一、扎实开展一批主题活动
1.开展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9月20日,市委文明办等8个部门在三明广场联合开展“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暨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提供义务体检、义务理发、假币鉴别知识普及、修电器、配钥匙等各类服务。开展道德论坛活动,以“满意在三明·做文明有礼的三明人”为主题,在市委党校、三明学院、三明职业技术学院、三明电大先后举办4场公民道德论坛活动,共有1000多人参加。开展文化讲堂活动。开辟《三明周末讲坛》,邀请著名历史学者蒙曼教授、葛剑雄教授等开展《传统文化与中国人的修养》、《阅读与人生》等主题讲座,共举办16期,参与人数近6000人。
2.开展“立德树人”系列主题活动。积极推进“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清明、“六一”、“七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相继开展了 “网上祭英烈”、 “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童心向党”歌咏活动和优秀童谣征集传唱评选、“向国旗敬礼”网上签名寄语、“公共文化服务校园行”等一系列有影响力的主题活动。积极推进“小童心·大梦想”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了“童心童行·美丽家乡”征文、绘画、征集评选、集中性的中国梦教育实践、“诵读经典,传承文化,育德育人”等十项主题活动。集中举办乡村学校少年宫成果展示活动。在市精神文明建设展览馆设立三明市乡村学校少年宫成果展示区,集中展出了29所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的乡村学校少年宫的活动成果,全市新落地11所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的乡村学校少年宫,获得中央项目资金365万元,省配套图书资金44万元。
3.开展志愿服务主题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志愿服务活动。在春运期间、“3·5”学雷锋日、“12·5”国际志愿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扶贫济困、结对帮扶、“五进社区”、文明交通、文明旅游、党员进社区、环境保护等方面,积极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党员义务奉献日”、“绿色三明,青年当先”等各类主题活动,全市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139万人次,累计服务时长357万小时。开展志愿服务文化传播。各县(市、区)在各级文明单位传唱的基础上,分别组织了“三明志愿者之歌演唱比赛”活动。8月26日,组织全市“三明志愿者之歌”合唱汇演活动,营造浓厚的志愿服务文化氛围。四是组织开展征集、推选优秀志愿服务典型。面向全市开展“推优”活动,有2个单位和1名个人参加全国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宣传推选活动,有2个社区志愿服务站、3个民间志愿服务团队和3个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分别列入福建省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建设,得到省里项目资金支持。
4.开展“文明城市办青运,办好青运创文明”活动。三明市作为全国第一届青运会分会场,三明市委文明办认真履行职责,下发了三明市“文明城市办青运,办好青运创文明”倡议书,有效加大社会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在银行、宾馆等服务部门开通青运会“嘉宾窗口”和“绿色通道”,强化窗口行业优质规范服务;组织全市各级单位、部门开展维护公共环境秩序志愿服务等系列行动,为青运会顺利举办做出积极贡献,有力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得到省委文明的充分肯定。
二、健全完善一批长效机制
1.完善常态管理机制。认真全面总结迎检测评阶段的经验做法、全面梳理创建薄弱环节,并固化为工作制度,持续落实《关于建立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不断完善目标管理机制、议事决策机制、城市管理机制、属地管理机制等八大机制,切实推动城市文明创建工作长效化、常态化。
2.完善创城宣传机制。做深实地宣传,创作一批具有三明地方特色的公益广告进行宣传,打造一批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主题社区、主题街道、主题广场、主题公园等宣传品牌;做精媒体宣传,持续在三明电视台、三明日报等主流媒体、网站开设各类专题专栏进行广泛的宣传;做强网络宣传,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电影等群众乐于接受的载体,加大对文明三明的传播力度,真正让宣传“活起来”,让市民“动起来”,让三明“美起来”。
3.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巩固提升“街长制”、“楼长制”、“三明微城管”等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深化和延伸网格化管理,切实推动文明创建落细落小落实。充分发挥市民巡访团、老干部市容考评团的作用,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建立12345网上办理和视频接访平台,不断完善和健全群众了解、参与、监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机制平台。
4.完善督促落实机制。全面倡导徒步骑车或坐公交车的方式,实施“六定”创城督查机制,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巡查,在巡查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继续对街道社区开展实地测评,通过专项考核、现场点评、会议点评,兑现奖惩等,不断提升文明程度水平;通过效能督查、两区和部门交叉督查、志愿者暗访督查、回访督查等多种形式,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