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家庭,我来替他还清这笔借款。”近日,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成功执行完毕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罗某的妻子主动替丈夫偿还123000元的债务,并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交付所有款项。
陈某与罗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清流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罗某应向陈某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罗某一直怠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查封被执行人罗某与妻子李某共有的一处房产,并联系罗某督促其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被执行人要求宽限一定时间筹钱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同意宽限履行时间。因三个月后罗某分文未给,人民法院启动评估、拍卖房产工作,并通知被执行人及其妻子。得知自己与丈夫居住的房屋要被拍卖,被执行人罗某的妻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达要替丈夫还清债务,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至此,陈某与罗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顺利执结。
来源:清流县人民法院(廖汀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