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明法院开展创建“无讼社区、乡村、校区” |
司法延伸一小步 管理创新一大步 |
[三明市委文明办]
2011-07-21 11:18:00 字体显示: |
|
三明两级法院把创建“无讼社区、乡村、校区”作为人民法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延伸和前移司法服务的一项重要任务,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萌芽和诉外,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的新途径,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至6月,全市法院受理信访件1040件,同比下降9%,调解撤诉案件9938件,占总数82%,其中调解同比上升21.7%。
今年来,我市两级法院以“法律六进”为平台,推进法院司法与社会管理的有效对接,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化解矛盾。永安市法院先后在小陶镇八一村、洪田镇洪田村、西洋镇岭头村、北塔社区、天虹商场等单位开展“无讼村”、“无讼社区”、“无讼商场”试点活动,做到以点带面,形成辐射带动效应。将乐法院与银华社区开展共建“无讼社区”,建立起矛盾纠纷信息排查收集网络,对可能引发诉讼的矛盾,第一时间启动纠纷协同化解预案,研究相应对策,并指定20名青年法官志愿者,定期深入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就地化解纠纷,指导社区调解工作。
为把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全市法院在乡镇、村设立调解衔接联系点和社区法官工作室145个,在中小学设立法制教育共建基地24个。泰宁法院在19个自然村和社区、学校及7家企业设立“法官工作室”,今年上半年,通过“法官工作室”,诉前化解涉农纠纷96件、劳工纠纷49件,接待企业职工法律咨询560余人,诉外纠纷化解率达87%。
为了拓展社会矛盾纠纷诉外化解渠道,他们积极与司法局联动,在全市建成了1854个村(居)、296个企事业、25个区域性规范化调委会,11个边界联合调委会以及78个行业性调委会,聘任人民调解员18939名,形成遍布城乡的调解网络。近几年来,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都保持在80%以上,名列全省法院前列,包括市中院在内的7个集体、15名个人被评为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