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是国际志愿者日,是普及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大发展的有利契机。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在全市营造学习雷锋、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推动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深入开展,三明市委文明办于日前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国际志愿者日”主题志愿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部署全市各地在国际志愿者日期间开展活动。
一是组织志愿者为空巢老人、残疾人提供家政服务志愿服务。二是组织医护人员、心理疏导志愿者为空巢老人、农民工等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展义诊、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三是组织志愿者走访空巢老人、残疾人,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辅导,帮助他们与亲人联系。四是组织志愿者开展读书会、举办文化讲座,为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提供健身指导,让他们掌握科学的健身方法。五是志愿者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为空巢老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服务,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解决欠薪、处理劳动纠纷。六是组织志愿者宣传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七是组织志愿者深入山川河流区域、沿岸社区农村和排污企业,开展保护山川河流志愿服务。八是组织志愿者纠正损害树木、攀花折枝、踩踏绿地等不文明行为,参加树木绿地的抚育管护、认种认养活动。九是组织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开展“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和“文明交通示范站点”志愿服务活动。
市委文明办要求各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发挥优势,从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实际需求出发,开展便民利民志愿服务活动,为服务对象送去实实在在的关爱;各级媒体和相关部门对活动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各级文明单位充分发挥网络、宣传栏等阵地作用,及时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引导人们尊重志愿者和志愿者的劳动,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浓厚舆论氛围。(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