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正,女,中共党员,1962年11月出生,1981年8月起在梅列区人民法院从事少年审判工作。2004年,15岁的小威因与他人发生口角,在电子游戏室里用叠式蝴蝶刀挥舞,造成一死一重伤的恶性后果。在被除数判处有期徒刑7年的管教所里,周正每年去看望、心理疏导、鼓励进步,假释后,帮助找到工作。14年间,为挽救失足少年,她以诚信的道德准则、母亲般的情怀帮教255名失足少年重新踏入社会。曾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三明市劳动模范,2014年5月入选中国诚实守信好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