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加强企业及个人诚信“红黑榜”发布工作,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经研究,决定建立三明市诚信“红黑榜”发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
刘闽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市文明委秘书长(联席会议召集人)
梁闽菊 市委文明办副主任
黄志强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
徐东胜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张亚东 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陈春平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
翁永福 市环保局副局长
郑文理 市发改委副主任
冯爱平 市卫生局纪检组长
林秉俊 市国税局副局长
郑荣鼎 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施 永 中国人民银行三明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委文明办,主要负责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日常沟通联络,督促各成员单位及时做好诚信“红黑榜”发布和宣传工作,并收集相关资料。办公室联系电话:8091920,联系人:刘长禄。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1.学习贯彻中央文明办及各有关部委加强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本市推进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的措施办法。
2.研究确定诚信“红黑榜”发布的范围、内容和方式和时限。
3.听取各成员单位诚信“红黑榜”发布工作落实情况。
4.协调解决诚信“红黑榜”发布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5.商定开展全市性的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宣传教育活动。
三、联席会议形式
1.例会。联席会议全体成员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研究确定各单位诚信“红黑榜”发布的时间、内容和方式。
2.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部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项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诚信“红黑榜”发布工作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四、各成员单位责任
1.结合单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
2.制定并实施诚信“红黑榜”发布工作年度实施方案。
3.提供诚信“红黑榜”发布内容和时限,并按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予以发布。
4.组织开展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宣传教育活动。
5.向联席会议报送诚信“红黑榜”发布工作相关资料。
三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