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元宵期间,三明市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大力推进节日期间文明旅游工作。
一、主题活动丰富多彩。三明市广泛组织开展“文明旅游 从我做起”、“文明旅游伴我行志愿服务”、“文明出行、快乐春节”等主题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旅游景区、星级宾馆、旅行社等游客聚集场所,宣传文明旅游知识,开展文明旅游(出行)告知、提醒、劝导等活动,大力倡导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新风尚。梅列区组织辖区 3个景区(点)、5家星级酒店、9家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在瑞云宾馆前开展“休闲惠民、美丽梅列” 主题活动,充分展现梅列区丰富的旅游资源;将乐县开展“诚信导游”、“文明游客”评选活动;建宁县在闽江源生态旅游区开展“建宁县景区文明旅游倡导活动”,为游客答疑解惑,引导游客文明旅游。
二、乡村文明旅游引人入胜。春节元宵节期间,近郊游、短线游、自驾游继续增长,休闲度假、乡村采摘已经成为节日里大多数市民的选择。有关部门和旅行社在市区各生态农业公园、休闲山庄、味民公社等农家乐场所通过发放宣传折页、播放电子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永安市开展美丽乡村游、欢喜过新年活动,在霞鹤天然公园组织“熊猫陪你过大年”活动,通过熊猫主题展、趣味游戏、美食体验、民俗技艺等活动,增加节日氛围。
三、抓好重点人群重点区域文明旅游工作。春节元宵期间,三明市共审批因公赴台人员3人,行前向每位办理赴台业务人员发放《文明出行宣传材料》、《文明行为指南》、《赴台注意事项》、《赴台交流文明行为要求》等宣传资料,严格对赴台团组进行赴台行前教育时,突出加强文明出访教育;建立文明赴台交流责任人制度,明确赴台团组的团长为第一责任人,负有监督、管理团组成员文明出访之责。建立文明赴台交流追责制度。对存在不文明行为并在岛内造成不良影响的团组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
四、落实团队文明旅游工作。巩固实施“行前教育培训、行中指示引导、行后总结反馈”制度,加强纵向督导,把文明旅游工作融入业务工作之中,贯穿于旅游全过程。一是在签约环节,将《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在各旅行社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并在签订旅游合同时着重向游客说明,引导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注重言谈举止,注重自身文明形象。二是加强游客行前教育,通过行前说明会将旅游安全教育与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有机结合,向参团游客主动介绍旅游目的地有关情况、境外目的地法律法规、旅游注意事项等内容。三是督促游客文明旅游,导游、领队要建立“先知、会管、常提醒”的带团工作方式,全程做好文明引导和文明礼仪宣传工作,督促游客自觉遵守旅游目的地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在重要环节和游客不文明行为发生时,要及时对游客予以提醒和劝阻,切实提升游客文明意识。进一步落实20人以上的旅行团选取1名文明督导员制度,引导游客增强自律意识,加强自我管理。四做好团队旅游总结反馈,对团队中出现的不文明行为要根据《三明市游客不文明行为信息通报制度》及时上报所在地旅游局,并由市旅游局向全行业进行通报,对一些文明旅游较好的团队或游客进行正面典型宣传。
五、规范旅游从业行为。一是对旅游饭店、旅行社、导游员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在《三明旅游网》红黑板上公布旅游饭店、旅行社的诚信经营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二是整顿规范旅行社行业。积极查处以承包、挂靠或变相承包、挂靠方式非法转让经营权或部分经营权行为,重点查处旅行社“零团费”、“负团费”的恶性竞争行为。三是查处虚假广告和攀附性广告。重点查处以虚假广告及旅游信息、欺骗性旅游合同招徕游客、降低服务质量标准等违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