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贵在打造好人才引擎。今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实施“文化产业特派员制度”。文化人才要“沉下去”“用得好”就要念好引、育、用、留“四字经”。
不拘一格“引”,构建乡村文化人才政策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文化产业特派员”是一支新型人才队伍,对于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文化资源创意开发等具有重要意义。要因地制宜,结合各地的文化底蕴、文化特色,不断完善和创新“文化产业特派员”制度体系,建立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人才库,推进“文化产业特派员”管理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加快完善文化人才投入、创业扶持、激励保障等政策体系,鼓励文化产业领域企业家、创业者、创意人士、文化工作者、文化志愿者和各类相关人才深入乡村,扎根乡村,服务乡村,助力乡村振兴。
精准施策“育”,打造乡村文化人才人才方阵。文化繁荣离不开人才的精耕力作。将“文化产业特派员”培养纳入农村发展总体规划之中,通过“线上线下”课堂培训、专家讲座、现场指导、外出观摩等各种形式组织开展创意设计、演出产业、音乐产业、美术产业、手工艺、数字文化等培训,不断提高“文化产业特派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培养造就一批能够带强产业发展的“经纪人”、带动群众致富的“领头雁”、带领技艺传承的“田秀才。
多管齐下“用”,激发乡村文化人才创新活力。当前,中国乡村发展已经进入新的全面振兴阶段,要解决的更多是乡村发展的内生活力、思想道德、文化文明等问题。要让文化人才沉下去、用起来,深入乡村一线,培育鲜明、特色、接地气的乡村地域品牌形象,有效增加产品附加值,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促进农民共同富裕。要指导乡村保护好村落传统风貌,遵循“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基本要求,增强乡村审美韵味,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要推动各类文化业态与乡村旅游深度融合,形成农文旅、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的特色文化业态。
创优环境“留”,提供乡村文化人才贴心服务。要高度重视乡村文化人才工作,针对“文化产业特派员”,改善他们及其子女在农村教育、就业、医疗、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方面的条件。积极营造尊重文化人才的社会环境,创造待遇适当、保障有力的生活环境,鼓励“文化产业特派员”大胆创新、勇于创新。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确保他们在乡村这片广阔天地无后顾之忧,能大施所能、大展身手,全身心助力乡村发展。
供稿:宁化县委文明办、宁化县委宣传部、黄婉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