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期 要 目
□ 我市召开第三季度市关工委与市直有关部门工作情况通报会
□ 市儿童福利院扎实做好孤残儿童救助保障工作
□ 动态信息七则
※ ※ ※ ※ ※ ※ ※ ※ ※ ※ ※ ※
【会议精神】
我市召开第三季度市关工委与市直有关部门
工作情况通报会
11月22日下午,市文明办召开2013年第三季度市关工委与市直有关部门工作情况通报会,沟通交流情况,推动关爱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的教育管理,增强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合力。市关工委领导林纪承、吴根发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落实职责,在进一步关心保护未成年人特殊群体方面达成共识;要继续大力关心支持保护未成年人特殊群体工作,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帮助协调解决一些困难和问题,使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真切感受到社会的温暖;要形成合力,积极研究探索未成年人特别是未成年人特殊群体教育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为我市未成年人健康幸福成长添砖加瓦。
会前,与会人员观摩了我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市儿童福利院的设施建设和孤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情况。会上,市民政局做了关于做好孤儿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障工作汇报,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教育局、三明日报社、市残联做了书面汇报。 (三明日报特约记者)
【工作交流】
市儿童福利院扎实做好孤残儿童救助保障工作
市儿童福利院是市区唯一承担弃婴弃童接收、抚育、安置的社会福利机构。近年来: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法规政策。坚持贯彻落实收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以及民政部关于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社会福利机构涉外收养工作若干规定等法规政策。去年至今年10月,办理涉外收养1名,国内家庭收养15名、寄养6名,接收弃婴30名(其中2名为公安打拐解救男婴),现在院生活孤残儿童43名。近两年先后4次提高在院孤残儿童伙食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80元分别增加到300、480、600至700元(不含服装、看病治疗、生活等费用),有效提高了孤残儿童伙食水平。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儿童福利院健全完善工作、管理、财务、康复、医疗、护理和后勤保障等七大项112小项规章制度,全院实行用制度管事、管人、管物。先后与我市35个企事业单位建立起“爱心联系点”关系,通过搭建“爱心联系点”让社会各界关心关爱孤残儿童。三明市碧海乳业有限公司从2009年6月起,坚持每天为在院孤残儿童每人免费赠送一袋鲜牛奶,提供营养;不少企事业单位每年利用“六一”儿童节以及重大节日,来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走访慰问等。三是强化工作标准。在院弃婴弃童98%以上为脑瘫、智障和重度残疾患儿,这些儿童大部分将在市儿童福利院终身供养。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去年2月,市民政局在市儿童福利院开展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对孤残儿童起居、清洁卫生、饮食、护理等11个大项都作出严格明确规定和要求,经省专家评审通过,市民政局制定的《儿童福利机构日常照料规范》确定为省级地方标准,今年1月在全省推广实施。这个标准的制定实施,有助于福建省在院弃婴弃童和孤残儿童日常照料更加规范、更加科学、更加统一。近年来,省内外民政部门先后有180多人到市儿童福利院参观考察。
(市民政局)
【动态信息】
▲我市各学校广泛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我市各级文明学校、“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联系点、各学校少年宫结合实际,利用电子大屏幕、宣传栏、黑板报、校讯通等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还通过举办法制宣传课、有奖灯谜、到法制教育基地接受教育、观看法制教育片、参加少年模拟法庭等活动,让广大学生零距离感受到法律的庄严和司法的公开公正,教育广大未成年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三明八中、三明十中组织学生前往梅列区人民法院,参加少年法庭开放日少年模拟法庭活动;建宁县组织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到所挂钩的学校上一堂法制宣传课;三明农校300多名学生参与学法有奖灯谜竞猜活动;市实验小学、明溪县实验小学、城关中心小学、沙县第一幼儿园邀请法院、检察院、司法所人员到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题讲座。 (市未成年办)
▲市教科所举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能力提升研训。近日,市教科所举办为期3天的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能力提升研训,来自各县(市、区)和局属学校的90多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参加研训。围绕“如何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主题,邀请了福建师大教授叶一舵解读《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修订)》精神,省普教室心理健康教研员程奇作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教学设计与评价》专题讲座,受到与会教师的欢迎。 (市教科所)
▲梅列区各学校普及学校少年宫活动。在梅列区,每个中小学生都可自主参加校少年宫的各项活动。作为福建省首批“教育强区”,梅列区积极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目前全区18所中小学校均建有少年宫,每周安排固定时间免费向学生开放。各校少年宫辅导员老师来源主要有选拔、培训本校有特长的教师,由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选派指导教师,主动吸纳三明市艺术馆、乡镇政府、有关学校等志愿者。据了解,由于各个学校都建有少年宫,学生们艺术特长较为突出,在省、市的各项文艺汇演中频频获奖。
(梅列区委文明办)
▲尤溪县投入6000万元大力推进“幸福成长工程”。今年来,尤溪县将中小学生“幸福成长工程”纳入2013年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增加对学校“三房五室”、接送学生车辆、标准化食堂、营养改善、校园安全设施等方面的资金投入,较好地解决了农村中小学生吃、住、行、学、乐等方面问题,受到师生家长的广泛好评。 截至目前,全县共投入6000万元推进“幸福成长工程”,为学校提供爱心服务,打造关爱与教育同步、情感与健康交融的关爱体系打下坚实基础。此外,还积极开展“学生冷暖工程”和“关爱工程”等捐资助学活动,汇聚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爱学生成长。 (尤溪县委文明办)
▲宁化县“梦想家园”师生书画摄影赛评选揭晓。活动从6月起历时半年,共收到学生作品365份、教师作品76份。以教师组和学生组(幼儿组、小学组、中学组)为单位,按绘画作品、硬笔作品、软笔作品、摄影作品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23名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6所学校获优秀组织奖。此次师生书画摄影大赛,激发了广大师生对书法、绘画、摄影艺术创作的热情,增进了各学校间文化艺术的交流。获奖作品将在2014年元旦期间展出。
(宁化县委文明办)
▲建宁县筹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为更好地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今年初,建宁县着手建设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总面积210亩,总投资1500万元,改建主题实践楼一幢,用作主题实践教室和管理房;新建学生住宿和食堂生活用房一幢;改造、扩建劳动实践基地,建有室内教育实践(包括手工制作、科技制作、电子实践)、户外农业实践(包括大棚体验、劳动体验、采摘体验)、户外林业实践(包括水果体验、花木体验、苗圃体验)基地。每次可同时容纳300名学生进行社会实践。 (建宁县委文明办)
▲武警三明支队与沙县夏二小学等学校开展共建活动。11月27日,武警三明支队400余名官兵走进沙县夏二小学和师生一起开展共建活动。操场上,武警官兵与师生们开展队形队列训练互动;教室里,官兵们参观了班级的布置和学生作品;宿舍里,官兵们与同学们一起开展寝室内务整理活动。学校与部队官兵们开展共建活动,增强了学生的纪律观念、团队意识和集体主义感。武警三明支队还深入沙县富口小学、沙县高桥小学等学校,向学校赠送了一批体育用品和学习用品。 (沙县县委文明办)
明简报字019号
抄报:中央文明办,省委文明办领导、各处(室),市文明委领导
本 期 要 目
□ 我市召开第三季度市关工委与市直有关部门工作情况通报会
□ 市儿童福利院扎实做好孤残儿童救助保障工作
□ 动态信息七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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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精神】
我市召开第三季度市关工委与市直有关部门
工作情况通报会
11月22日下午,市文明办召开2013年第三季度市关工委与市直有关部门工作情况通报会,沟通交流情况,推动关爱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的教育管理,增强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合力。市关工委领导林纪承、吴根发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落实职责,在进一步关心保护未成年人特殊群体方面达成共识;要继续大力关心支持保护未成年人特殊群体工作,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帮助协调解决一些困难和问题,使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真切感受到社会的温暖;要形成合力,积极研究探索未成年人特别是未成年人特殊群体教育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为我市未成年人健康幸福成长添砖加瓦。
会前,与会人员观摩了我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市儿童福利院的设施建设和孤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情况。会上,市民政局做了关于做好孤儿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障工作汇报,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教育局、三明日报社、市残联做了书面汇报。 (三明日报特约记者)
【工作交流】
市儿童福利院扎实做好孤残儿童救助保障工作
市儿童福利院是市区唯一承担弃婴弃童接收、抚育、安置的社会福利机构。近年来: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法规政策。坚持贯彻落实收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以及民政部关于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社会福利机构涉外收养工作若干规定等法规政策。去年至今年10月,办理涉外收养1名,国内家庭收养15名、寄养6名,接收弃婴30名(其中2名为公安打拐解救男婴),现在院生活孤残儿童43名。近两年先后4次提高在院孤残儿童伙食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80元分别增加到300、480、600至700元(不含服装、看病治疗、生活等费用),有效提高了孤残儿童伙食水平。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儿童福利院健全完善工作、管理、财务、康复、医疗、护理和后勤保障等七大项112小项规章制度,全院实行用制度管事、管人、管物。先后与我市35个企事业单位建立起“爱心联系点”关系,通过搭建“爱心联系点”让社会各界关心关爱孤残儿童。三明市碧海乳业有限公司从2009年6月起,坚持每天为在院孤残儿童每人免费赠送一袋鲜牛奶,提供营养;不少企事业单位每年利用“六一”儿童节以及重大节日,来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走访慰问等。三是强化工作标准。在院弃婴弃童98%以上为脑瘫、智障和重度残疾患儿,这些儿童大部分将在市儿童福利院终身供养。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去年2月,市民政局在市儿童福利院开展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对孤残儿童起居、清洁卫生、饮食、护理等11个大项都作出严格明确规定和要求,经省专家评审通过,市民政局制定的《儿童福利机构日常照料规范》确定为省级地方标准,今年1月在全省推广实施。这个标准的制定实施,有助于福建省在院弃婴弃童和孤残儿童日常照料更加规范、更加科学、更加统一。近年来,省内外民政部门先后有180多人到市儿童福利院参观考察。
(市民政局)
【动态信息】
▲我市各学校广泛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我市各级文明学校、“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联系点、各学校少年宫结合实际,利用电子大屏幕、宣传栏、黑板报、校讯通等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还通过举办法制宣传课、有奖灯谜、到法制教育基地接受教育、观看法制教育片、参加少年模拟法庭等活动,让广大学生零距离感受到法律的庄严和司法的公开公正,教育广大未成年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三明八中、三明十中组织学生前往梅列区人民法院,参加少年法庭开放日少年模拟法庭活动;建宁县组织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到所挂钩的学校上一堂法制宣传课;三明农校300多名学生参与学法有奖灯谜竞猜活动;市实验小学、明溪县实验小学、城关中心小学、沙县第一幼儿园邀请法院、检察院、司法所人员到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题讲座。 (市未成年办)
▲市教科所举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能力提升研训。近日,市教科所举办为期3天的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能力提升研训,来自各县(市、区)和局属学校的90多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参加研训。围绕“如何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主题,邀请了福建师大教授叶一舵解读《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修订)》精神,省普教室心理健康教研员程奇作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教学设计与评价》专题讲座,受到与会教师的欢迎。 (市教科所)
▲梅列区各学校普及学校少年宫活动。在梅列区,每个中小学生都可自主参加校少年宫的各项活动。作为福建省首批“教育强区”,梅列区积极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目前全区18所中小学校均建有少年宫,每周安排固定时间免费向学生开放。各校少年宫辅导员老师来源主要有选拔、培训本校有特长的教师,由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选派指导教师,主动吸纳三明市艺术馆、乡镇政府、有关学校等志愿者。据了解,由于各个学校都建有少年宫,学生们艺术特长较为突出,在省、市的各项文艺汇演中频频获奖。
(梅列区委文明办)
▲尤溪县投入6000万元大力推进“幸福成长工程”。今年来,尤溪县将中小学生“幸福成长工程”纳入2013年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增加对学校“三房五室”、接送学生车辆、标准化食堂、营养改善、校园安全设施等方面的资金投入,较好地解决了农村中小学生吃、住、行、学、乐等方面问题,受到师生家长的广泛好评。 截至目前,全县共投入6000万元推进“幸福成长工程”,为学校提供爱心服务,打造关爱与教育同步、情感与健康交融的关爱体系打下坚实基础。此外,还积极开展“学生冷暖工程”和“关爱工程”等捐资助学活动,汇聚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爱学生成长。 (尤溪县委文明办)
▲宁化县“梦想家园”师生书画摄影赛评选揭晓。活动从6月起历时半年,共收到学生作品365份、教师作品76份。以教师组和学生组(幼儿组、小学组、中学组)为单位,按绘画作品、硬笔作品、软笔作品、摄影作品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23名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6所学校获优秀组织奖。此次师生书画摄影大赛,激发了广大师生对书法、绘画、摄影艺术创作的热情,增进了各学校间文化艺术的交流。获奖作品将在2014年元旦期间展出。
(宁化县委文明办)
▲建宁县筹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为更好地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今年初,建宁县着手建设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总面积210亩,总投资1500万元,改建主题实践楼一幢,用作主题实践教室和管理房;新建学生住宿和食堂生活用房一幢;改造、扩建劳动实践基地,建有室内教育实践(包括手工制作、科技制作、电子实践)、户外农业实践(包括大棚体验、劳动体验、采摘体验)、户外林业实践(包括水果体验、花木体验、苗圃体验)基地。每次可同时容纳300名学生进行社会实践。 (建宁县委文明办)
▲武警三明支队与沙县夏二小学等学校开展共建活动。11月27日,武警三明支队400余名官兵走进沙县夏二小学和师生一起开展共建活动。操场上,武警官兵与师生们开展队形队列训练互动;教室里,官兵们参观了班级的布置和学生作品;宿舍里,官兵们与同学们一起开展寝室内务整理活动。学校与部队官兵们开展共建活动,增强了学生的纪律观念、团队意识和集体主义感。武警三明支队还深入沙县富口小学、沙县高桥小学等学校,向学校赠送了一批体育用品和学习用品。 (沙县县委文明办)
明简报字019号
抄报:中央文明办,省委文明办领导、各处(室),市文明委领导
抄送:兄弟市文明办,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十二县(市、区)委分管领导、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关工委,市直机关文明办,市区各街道、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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