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学雷锋活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常态化”。把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摆上了很重要的位置,为我们进一步抓好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增强了信心。
志愿服务体现公民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反映社会文明进步的良好形象。近年来,在中央文明办的推动下,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国各地蓬勃开展,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但在活动过程中,由于一些地方开展活动中过多通过行政手段进行安排,导致志愿者存在被“志愿”感,影响活动效果,活动流于形式。还有媒体报道逢年过节一些敬老院的老人一天要接受不同单位志愿者洗脚七、八次等等,此类现象的出现值得反思。好事如何做好,如何使我们的志愿服务真正成为公民的自觉自愿行为,值得探讨。我认为,应该在“志愿”两个字上努力,在“实效”上下功夫。
要积极倡导志愿服务理念。要使志愿服务真正成为人们的志愿行为,志愿服务理念的广为宣传至关重要。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理念,不断营造“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氛围,让这一理念入耳入脑,引导公民自觉承担关爱社会的责任,让公民自觉接受自愿加入到志愿队伍行列之中。
要注重培育志愿服务典型。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身边典型可学,能影响带动身边人,要善于发现、培养树立身边志愿服务典型。要通过开展身边好人评选、评选表彰优秀志愿者等活动,培养树立一大批可学、感人的身边典型,让典型起示范、标杆作用。
要精心组织策划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的生命力就在于开展活动,只有通过活动才能展示良好形象、倡导新风。要围绕“三关爱”这一主题精心组织策划,活动应重在平时,注重实效,形成长效。立足从小事、身边事、点滴事做起,不应贪大,不求轰动效应。关键在于求实效,要使公民通过学习雷锋的实际行动,受到扎实的人生观教育,不断推动志愿服务健康向上发展。(刘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