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是一个非常伟大的中国军人,他是所有中国的楷模,他是我们所有人学习的榜样,他助人为乐、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精神,让我至今仍是感动万分。他把自己的钱捐了出去,把自己的帽子拆了为别人补帽子,最后不幸地牺牲在了电线杆上,雷锋为人民服务不求回报,正像鲁迅谁的一句话:俯首甘为孺子牛。雷锋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
助人为乐,是正直善良的人怀着道德义务感,主动去给他人以无私的帮助,并从中感到幸福愉快的一种道德行为和道德情感。我国古代先贤们有许多关于助人为乐、成人之美的处世格言,如“ 忽已之慢,成人之美”,“贵人而贱已,先人而后已”,“趋人之急,甚于已私”,“悯济人穷,虽分文升合亦是福田;乐与人善,即只字片言皆为良药”。两千年前墨子就倡导:“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其意思是说,对别人有利的事,即使从头顶到脚跟都受到损伤,也要干。这种精神发扬到现在,就是我们所提倡的“毫不利已、专门利人”的精神。
助人为乐要有一种忘我的奉献精神,并要把它贯穿在自己的生活中,作为为人处世的一种准则。当见人遇风险时,要先人后已。一个人,在助人为乐的道德实践中,会自然地使思想道德境界得到升华。正如列夫托尔斯泰所说:“一个人给予别人的东西越少,而自己要求的越多,他就越坏。”世界是个展览。我们从人品的“展览”中看到:世间的助人为乐者都不是庸庸碌碌、自私自利之徒。
要做到助人为乐,首先要树立正确的幸福观,把为他人谋福利当作自己的义务和幸福;其次,要树立正确的处事观,遇事要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再有,要树立正确的知行观,要到社会的大课堂中去锻炼、去实践,在千百次的实践中去铸造自已良好的道德品质。
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但是有了助人为乐的品德,就能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郑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