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彪,男,1998年10生,原大田县梅山初级中学学生,2013年9月获第二届福建省“诚实守信美德少年”,2013年7月获第二届三明市“诚实守信美德少年”。
陈光彪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当代中学生的良好品德。八年级第一学期的期中考,他主动找到老师把多登记的3分语文成绩改正过来,将年段排名将降为第五,从而放弃奖领取500元奖学金的资格。七年级的时候,他通过手机信息的方式,把捡到的内含500多元现金和手机等贵重物品的背包归还失主,并要求失主不能把此事告诉学校。在他帮妈妈打理小吃店时,但凡发现有顾客忘记带走伞、手提包、手机等物品时,他总是及时提醒顾客,让他们带回相应的物品。有一次,一位老大爷来店里买东西时,把面值伍拾元人民币当拾元付给他,他发现后,马上追出店门,把40元钱交回了老人家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