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消防队伍的法治意识,增强消防员的法治理念,培育新时代法治思想,12月13日上午,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放火案,并邀请了县消防救援大队20余名消防员到庭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因多次向家人提出更换工作未果,便萌生放火烧毁工厂以达到更换工作的目的,后通过点燃卫生纸、厂内原料等方式引发火情,造成被害单位30余万元经济损失。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故意以放火方式危害公共安全,致使被害单位财产遭受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请法庭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陈某认罪悔罪,案件将择期宣判。
庭审中,消防员对法庭调查、法庭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被告人陈述等法庭审判程序、事实、证据进行了一次深入的学习,进一步巩固了以审判为中心的执法理念。
庭审后,审判长、公诉人与消防员们就本案进行了深入探讨,消防员们纷纷表示,法庭是最好的课堂,通过此次“零距离”接触法院庭审,对刑事案件的审判流程有了直观了解,同时认识到庭审程序、证据及法律条文运用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用法治理念履职尽责,更好的执法、用法,践行使命担当。
(大田县人民法院 范雪娥)